【发稿时间: 2018-03-21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一、制定各交易主体受理环节流程和规则。
二、审核各类交易主体注册登记及变更。
三、受理各类项目进场登记。
四、接收、存档、管理交易活动全过程产生的纸质资料、电子文档和音、视频材料等,保管期限不低于十五年。
五、报告在受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处理。
六、联系电话:0371-64576067 0371-6457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