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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巩义市米河镇小微企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5-70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巩义市米河镇小微企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二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巩财磋商采购-2025-70-1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河南泓川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米河镇刘源沟村民委员会二楼218室 3,815,000.00 评审总得分:89.3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巩义市米河镇小微企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二期)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孙永飞 豫241131564786
三、评审专家名单
范承、李雪想、周鑫鑫(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豫招协[2023]002 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收费金额:40,1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为:89.37分; 2、定标日期:2025年10月11日 3、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评标室; 4、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5、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巩义市米河镇
联系人:张世峰
联系方式:1853878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室
联系人:张琳洁
联系方式:0371-6336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洁
联系方式:0371-6336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