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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巩义市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包1-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4-38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巩义市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采购内容:对我市15个镇及永安路街道的生活垃圾进行外运,运至周边县(市)垃圾焚烧电厂进行焚烧处置。
包1:东片区米河镇、新中镇、小关镇、竹林镇、大峪沟镇、河洛镇、站街镇、康店镇、北山口镇等;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巩义市垃圾焚烧电厂建成投用。
2.4.质量要求:日产日清,必须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2.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8是否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巩财公开采购-2024-38-1 巩义市倍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站街镇王沟村三组 43.00 元/吨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巩义市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巩义市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包1 日产日清,必须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巩义市垃圾焚烧电厂建成投用。 日产日清,必须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旭浩、李涛、田全玲、魏当当、陆帅斌(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35,48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定标日期:2024年08月28日;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0371-64389803。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巩义市嵩山路 120 号
联系人:韩世凯
联系方式:0371-6958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鼎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永和宇宙星923室
联系人:刘润
联系方式:0371-53313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润
联系方式:0371-533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