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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份代理机构场内服务行为评价情况通报

20245月份代理机构场内服务行为

评价情况通报

 

根据《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评价办法》(巩交易〔202019号)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评价、一月一通报的原则5月份进入中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进行百分制量化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5月份共有18家代理机构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进场交易项目代理业务,整体开标过程组织规范,开评标场地秩序良好,能够严格按照中心各项工作规定配合专家抽取和开评标服务工作。其中,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巩义市鲁庄镇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代理工作中,选错评标办法,导致评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扣10分。

还有部分新进代理公司在系统操作和项目流程上有所生疏,但态度良好,更正及时,后续评价会根据情况观察待定。希望代理机构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强度,在工作过程中更加细致谨慎,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附件:1.20245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月评价情况表》

           2.2024年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评价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