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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巩义市芝田路南延拆迁安置工程羽林庄村南地块约50套安置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芝田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芝田路南延拆迁安置工程羽林庄村南地块约50套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巩义市芝田路南延拆迁安置工程羽林庄村南地块约50套安置房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24028

3、建设地点:巩义市芝田镇

4、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芝田路南延羽林庄村被拆迁群众安置房约50套,总建筑面积8273.59㎡,均采用单加独院式建设,并进行配套水、电等工程建设。

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6、工期:180日历天

7、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4060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40718日上午10:00

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远程异地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评审,各投标单位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的评分情况如下:

商务标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专家A

专家B

专家C

专家D

专家E

河南燎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1.130

41.130

41.130

41.130

41.130

河南九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1.240

41.240

41.240

41.240

41.240

河南宇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167

37.167

37.167

37.167

37.167

技术标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专家A

专家B

专家C

专家D

专家E

河南燎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8.60

16.30

14.50

16.90

17.80

河南九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40

15.70

12.30

11.90

13.30

河南宇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40

15.40

12.80

10.60

11.50

综合标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专家A

专家B

专家C

专家D

专家E

河南燎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00

12.60

13.00

12.40

12.80

河南九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00

12.50

12.50

12.40

12.80

河南宇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00

6.50

6.00

6.20

6.80

最终得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排序

河南燎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8870406.16

70.71

1

河南九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871888.00

67.40

2

河南宇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871368.95

56.407

3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燎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870406.16

项目经理:杜宁博

级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豫2412022202306980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九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871888.00

项目经理:宋翠翠

级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豫241151581518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宇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871368.95

项目经理:梁洪慧

级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豫241151573014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六、中标候选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其他事宜 

本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金额为:700/人(评审费500元,交通费200元),合计:2800元。

八、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投诉也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资料办理,具体操作请关注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线质疑投诉操作手册》,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芝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巩义市芝田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8532699

监督单位: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巩义市政通路 14

邮编:451200

电话:0371-64361629

电子邮箱:gyzjj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3号楼B507

联系人:王先生

  话:17638158051

 

        

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0719

 

 

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7/19 14: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