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10-27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 标的名称 | 巩义市公安局罚没的电线电缆 | |||
| 标的编号 | 2025911594001 | 挂牌价格 | 287000元 | |
| 标 的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标的名称 | 巩义市公安局罚没的电线电缆 | ||
| 标的所在地 | 巩义市永安路芝田镇开发区巩义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 |||
| 目前现状 | 待转让 | |||
| 转让资产概况 | 本次待转让标的物为某案件查获并扣押假冒某注册商标的电线2169盘,已对电线电缆进行剥皮拆解,拆解后形成的光亮铜3.02吨、铜粉1.052吨、线皮1.72吨和线皮破碎料1.204吨。 |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 |||
| 是   否 √ | ||||
|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 ||||
| 是   否 √ | ||||
| 其他需要披露事项及信息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报名竞价前,须详细了解标的的全部状况,一旦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所有现状(包括瑕疵) | |||
| 转让方概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巩义市公安局 | |||
| 注册地(住所) | 巩义市永新路16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陈卫星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 经济类别 | 行政机关 | |||
| 所属行业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181005311561M | |||
| 经营规模 | /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87000元 注:此价格为总价,不含装车费、运费。 | ||
| 价款支付方式 | 1、本项目成交价款为最终成交价。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指定财政非税账户支付合同全款后签订合同。 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出让方指定的账号付款并签订合同,不得拖欠。如未按时支付,出让方有权取消竞拍成交资格并没收竞拍保证金。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并达成转让方验收要求后无息退还; | |||
| 2.受让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 | ||||
| 3.受让方签订合同后须按转让方要求时限处置标的物;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2.公司及法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 |||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内(2025年10月27日9:00至2025年11月7日17:00) | |||
| 收款单位 |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户银行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银行账号 | 003180114000005714517 | |||
| 行号 | 402491003016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公告发布、标的展示、竞价时间及交易方式 | ||||
| 挂牌公告期 | 2025年10月27日9:00至2025年11月7日17:00 | |||
| 公告媒体 |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标的展示期 | 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标的展示):王督 联系电话:13526614041 | |||
| 竞价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 竞价条件 |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壹个及壹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上竞价”方式交易。若意向受让方不足壹个,重新申请发布公告。 | |||
| 其它 |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过期不候。 | |||
|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保证金交退 | ||||
| 报名方式 | 1. 意向受让方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yggzy.gongyishi.gov.cn)-重要通知-《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及入库信息变更程序》)参与竞拍。 2. 报名期限2025年10月27日9:00至2025年11月7日17:00 3. 报名流程:注册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竞买人)-登陆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乙方)-产权业务-竞价报名-按流程报名-申请竞买申请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单笔查询(新)-确认报名 4. 详细操作细则见“公共服务-下载专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网上竞价操作手册” | |||
| 资格审查 | 此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意向受让方竞得标的后,备齐相关资料到转让方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 |||
| 保证金交退 | 网络竞价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在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价款后原渠道退回;保证金按交易中心规定记取利息。(重要提示:1.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保证金不予退还;2.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归出让方。) | |||
| 注册、报名技术咨询(客服)电话:0371-64576067 | ||||
| 竞价须知 | 第一条  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该项目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权交易下的竞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  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为5分钟,时间截止即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长30秒)。竞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竞价阶梯为 1000元,各意向受让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此次竞价活动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三条  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受让方的每次有效报价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期;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竞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  本次转让标的物委托底价详见本次公告。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输入竞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 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竞价活动终止,有意向受让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以竞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 竞价活动结束后,出让方通过交易系统确认竞拍结果。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让方有权终止该标的物竞价活动:   (一)在竞价过程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 |||